正府任〔2021〕11號
各鎮(鄉、街道)、縣政府各工作部門 :
經縣人民政府黨組會議2021年8月2日研究,決定:
陳 ?輝同志任縣衛生健康局副局長;
駱科銀同志任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副局長;
孫 ?勇同志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(縣知識產權局)副局長(試用期一年);
王 ?果同志任縣公安局楊興派出所所長(試用期一年);
王 ?瓊同志任縣公安局警務保障室主任;
呂 ?進同志任縣公安局拘留所所長,不再擔任縣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大隊(防范和處置邪教犯罪工作大隊)大隊長職務;
祝會剛同志任縣森林公安局(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)副局長(副隊長),不再擔任縣公安局和溪派出所所長職務;
陳紅波同志任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大隊長,不再擔任縣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大隊長職務;
陳進裕同志任縣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大隊長;
申 ?勇同志任縣國有資產投融資經營(集團)有限責任公司財務總監(試用期一年);
蔡自發同志任縣鼎安城建投資(集團)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(試用期一年);
陳 ?飛同志任縣國有資產投融資經營(集團)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主席,不再擔任縣鼎安城建投資(集團)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主席職務;
趙 ?妍同志任縣鼎安城建投資(集團)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主席,不再擔任縣國有資產投融資經營(集團)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主席職務;
嚴莊玉同志不再擔任縣公安局拘留所所長職務(保留原職級待遇);
馮道興同志不再擔任縣森林公安局(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、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)副局長(副隊長、副主任)職務(保留原職級待遇);
鄭繼鴻同志不再擔任縣統計局副局長職務(保留原職級待遇);
陳天佑同志不再擔任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副主任職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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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8月4日